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领导小组:1985年5月29日,在市计委召开的会议上,确定由轻工局、纺织局和农场局各指派一名副局长组成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市政建设开发公司,承担市政建设,由农场局负责;轻工和纺织局各自成立筹建指挥部,负责轻、纺工业项目的建设。到1987年底,星火轻纺工业区的建设工作已从规划阶段进入实施阶段,领导小组从此不再行使职能。
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1996年更名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开发总公司):1985年6月1日,农场局根据市计委《关于开发星火工业区会议纪要》精神,决定筹建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1985年8月,经中共上海市农场管理局委员会批准,星火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领导班子正式组成。1985年9月市计委批复同意农场局《关于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章程的送审报告》后,正式注册登记成立上海市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公司性质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即国有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专门从事市政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
1992年7月,经农场局批准,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更名为上海市星火工业区开发公司。1992年11月,又更名为上海市星火开发区开发总公司。
1996年1月,上海市星火开发区开发总公司更名为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开发总公司(简称星开公司)。
1993年9月8日,组建成立星联公司后,上海市星火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不再从事市政基础建设,转而从事房产、商业等第三产业。2000年5月,星开公司不再经营,留少量人员处理债权债务等遗留问题。
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1993年9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管委会与上海市农场管理局签署协议,决定组建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公司,由此实现星火开发区与浦东新区接轨。星联公司注册资金5亿元,由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简称国资公司)出资2.5亿元,上海农垦农工商联合企业总公司(即上海市农工商<集团>总公司,简称农工商集团)出资2.5亿元,双方各占50%。1995年4月,经国资公司、农工商集团和上海久事公司协商后,将上海久事公司对星联公司的0.9亿元贷款(包括利息)改为投资,各方投资比例调整为国资公司2.05亿元,占41%;农工商集团2.05亿元,占41%;上海久事公司0.9亿元,占18%。
星联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由浦东国资公司委派,总经理由农工商集团推荐,董事会聘任。星联公司党政关系挂靠农场局。
星联公司自1993年8月成立开始,其经营班子与星开公司 为“二块牌子一套班子”。1999年6月27日,经星联公司二届一次董事会决定,星联公司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全称为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亦为星联公司)。并根据董事会的要求,经一年多的清理整顿,使星联公司与星开公司从人、财、物上彻底分开,改变过去“二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做法。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992年5月成立上海市星火工业区管理委员会,1992年11月改称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管委会)。
1993年9月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管委会与上海市农场管理局签署的《关于组建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公司的协议》,明确由浦东新区管委会与农场局领导组成星火开发区领导小组,负责宏观决策和总体协调。1999年11月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调整上海市星火开发区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又明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外称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93年9月,在浦东新区工商、税务、商检等部门进区设立办事机构的同时,浦东新区管委会同意浦东新区城建局提出的《关于授权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建设和环境管理的意见》。1995年5月2日,浦东新区城建局授权星火开发区组建上海市星火开发区城建综合管理办公室(简称综管办)。嗣后,经浦东新区城建局授权,相继组建星火开发区管委会下属的市政管理所、公用事业管理所、交通管理所、环卫市容管理所、园林绿化管理所、建设市场管理所、浦东新区建设工程监督总站第六分站和浦东新区市容监察支队星火开发区中队(以上简称为“六所一站一队”)。
1996年3月6日,经浦东新区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组建成立了上海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星火规划土地管理所。1998年8月,经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批准,组建成立星火开发区统计调查所。1999年6月,经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批准,组建成立浦东新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星火开发区工作站。
2005年6月9日,由市统计局区县处主持召开在地统计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星火开发区在地统计问题。会议决定:由奉贤区统计局直接对星火开发区实施统计管理和开展统计调查;授权星火开发区设立统计机构,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负责开发区的统计管理工作;授权星火开发区负责对开发区内各类单位统计报表的布置、收集、汇总、审核和按照规定直接报送奉贤区统计局;2005年年底前星火开发区在将开发区统计报表数据报送奉贤区统计局的同时,继续报送浦东新区统计局。
2006年2月14日,上海市财政局[沪财预(2006)13号]文函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2006年本市将全面实行“税收属地征管、地方税收分享”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自2006年起,星火开发区内由浦东新区税务局征管企业,调整为由奉贤区税务局征管,同时,星火开发区实行全市统一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模式,原浦东新区与奉贤区之间涉及星火开发区的财力结算办法至2005年底终止。
2006年10月1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产(2006)067号]文批复,同意将星火开发区由浦东新区管理的区政职能全部移交奉贤区管理。按照“管委会机构完善、经济职能平移、区政职能对接、公共社区事务属地”的整体移交方案,区政管理职能逐项由浦东新区向奉贤区移交;成立星火开发区区政管理体制移交协调小组和工作小组,对移交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
2007年4月2日,为适应星火开发区区政职能对接奉贤的需要,完善管委会组织架构,按照公司与管委会机构设置“名称各一、职责分设、费用单列、人员兼职”和“促进发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互相协作”的原则和要求,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管理委员会机构中增设了安全生产办公室、项目招商办公室、工商财税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并明确了上述办公室负责人、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星火开发区管理机构行政主要领导名录
管理机构名称 |
姓名 |
职务 |
任职时间 |
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领导小组 |
丁 力 |
组长 |
1985.5~1987.11 |
上海市星火轻纺工业区开发公司(后改为上海市星火工业区开发公司、上海市星火开发区开发总公司、上海农工商集团星火开发总公司) |
张文楷 |
总经理 |
1985.8~1986.3 |
陆美华 |
总经理 |
1986.3~1990.10 |
周晓民 |
总经理 |
1990.10~1991.12 |
孟庆胜 |
总经理 |
1991.12~1996.1 |
苗忠保 |
代总经理 |
1996.1~1999.1 |
张 平 |
总经理 |
1999.1~1999.5 |
陆 敏 |
总经理 |
1999.5~2002.3
(注) |
上海浦东星火开发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 |
孟庆胜 |
总经理 |
1993.9~1996.1 |
苗忠保 |
代总经理 |
1996.1~1999.1 |
张 平 |
总经理 |
1999.1~ |
上海市星火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祝均宇 |
主 任 |
1992.5~1993.3 |
李柏山 |
主 任 |
1993.3~1994.1 |
孟庆胜 |
主 任 |
1994.1~1996.1 |
苗忠保 |
主 任 |
1996.1~1999.1 |
张 平 |
主 任 |
1999.1~ |
注:陆敏于2002年3月退休后,星开公司由星联公司托管,未再任命总经理。 |